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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 | 使用不合格油煎炸食品 海口龙华琼粥一品被罚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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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天天南海网、使用食品南国都市报2月14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不合热血沸腾青春因煎炸过程用油被抽样检验不合格,格油海口龙华琼粥一品饭店被依法处罚款8000元。煎炸

据介绍,海口2021年11月18日,龙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收到由海口海关技术中心签发的琼粥《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显示,品被海口龙华琼粥一品饭店使用加工日期为2021-10-25批次的罚元煎炸过程用油,于2021年10月25日被抽样检验,天天热血沸腾青春极性组分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使用食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标准指标:≤27%,格油实测值:39.0%,煎炸单项判定不合格。

记者了解到,极性组分是食用油在高温煎炸过程中发生热氧化反应、热聚合反应、热氧化聚合反应、热裂解反应和水解反应所产生比正常油脂分子(甘油三酸酯)极性大的一些成分,如游离脂肪酸、甘油一酯、甘油二酯、氧化甘油三酯和甘油三酯聚合物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规定,煎炸过程中的食用植物油中极性组分应当≤27%。极性组分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原因是餐饮加工用油反复使用,使用次数过多所致。长期食用过度煎炸的食用植物油,其热氧化产物、热氧化聚合产物对人体健康不利。

经执法人员调查,由于该批次煎炸过程用油已使用完毕,煎炸食品销售对象为流动消费者,无法联系召回。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认为,海口龙华琼粥一品饭店于2021年10月25日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经抽样检验不合格,因此认定该饭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煎炸过程用油)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近日,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对海口龙华琼粥一品饭店予处罚8000元。

记者了解到,海口龙华琼粥一品饭店已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对其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合格。(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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